根據《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啟動2025年度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招標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學術導向,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以吉林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重大、關鍵、熱點、難點等現(xiàn)實問題為主攻方向,以應用研究為主要形式,為奮力推動吉林高質量發(fā)展明顯進位、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譜寫中國式現(xiàn)代化吉林新篇章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二、申報范圍及申報條件
(一)申報范圍
省內高校、黨校、科研單位、黨政部門、省社科聯(lián)所屬學會、市州社科聯(lián)及省內其他工作單位的社會科學研究者或具有研究能力、承擔相關工作任務的工作人員,均可申報。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條件
項目申報人需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思想極端、學術不端記錄。
(2)具有相關領域研究基礎和代表作,具備深入實際調研能力,或長期從事相關實際工作,具有獨立研究能力;在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承擔實質性工作。
(3)一般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現(xiàn)任黨政部門正處長及以上職務;為支持青年人才成長,允許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不具備上述條件,但已取得博士學位或在職攻讀博士學位者申報。
項目申報人需遵守如下規(guī)定:
(1)以申報人身份每年只能申報1項智庫項目。
(2)在研智庫項目未結項者,不得以申報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
(3)不得將選題、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報人的名義重復申請。
(4)不得以其他本省省級科研項目(含省社會科學規(guī)劃基金項目、省科技發(fā)展計劃項目、省高??蒲幸?guī)劃專項、省科技創(chuàng)新智庫專項等)的選題論證材料,尤其是已立項項目材料,用以申報本項目。
(5)一經立項,申報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的選題及論證材料,重復申報其他本省省級項目。
違反本條(4)(5)條款者,將撤銷立項,取消后續(xù)3年申報資格。
2.申報人所在單位條件
(1)在相關領域具有公認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
(2)應設有科研管理和財務管理或履行相應責任的職能部門,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研究過程、資金使用、支出績效目標等履行審核、管理責任,承擔信譽保證。
(3)提供開展項目調查研究工作的必要條件。
三、選題要求及資助額度
(一)選題要求
1.指南題目(見附件1):選題是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及吉林省委省政府關注的重點領域制定的,申報人可對選題進行適當微調,但不得改變選題實質內容。
2.自選題目:申報人需聚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兩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省委十二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和《2025年吉林省政府工作報告》等內容,綜合考慮各自的研究專長和本項目的研究時限、結項要求等擬定。
(二)資助額度
每項3萬元。
四、結項要求及研究時限
(一)結項要求
本項目須完成《申報書》填報的中期成果、最終成果和經費支出績效目標方能結項。其中中期成果為1篇3千字左右的咨詢報告、對策建議等,最終成果為1篇2萬字以上的研究報告、調查報告或規(guī)劃、方案等。
項目結項前,中期成果需及時上報廳局以上黨政部門或相關領導,中期成果和最終成果均不可單獨公開發(fā)表或在其他形式公開出版的成果中使用;項目結項后,鑒定結論為“不宜公開發(fā)表”的,須符合公開發(fā)表條件后方可單獨公開發(fā)表或在其他形式公開出版的成果中使用。
(二)研究時限
本次發(fā)布的招標類項目,時效性較強。項目負責人要根據具體題目情況及時上報、提交相關成果。一般情況下,須在立項之日起4個月內上報、提交中期成果;8個月內提交最終成果,并同時辦理結項手續(xù)。
五、評審程序
初審以《申報書》活頁盲評,通過率原則上不超過立項總數的140%;復審分組評定,原則上等額推選;終審由省社科聯(lián)黨組對專家評審結果進行審議;申報人須全程回避;終審結果須在吉林省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申報材料及申報要求
本項目不受理個人申報。申報人須按照《申報書》的填寫要求,信守學術誠信、遵守學術規(guī)范,認真、完整填寫項目《申報書》及活頁(見附件2、3),紙質版一式4份,并以光盤形式復制1份(建議光盤復制前聯(lián)系科研處確認填寫格式),統(tǒng)一交至科研處辦公室(綜合樓1618室)。截止時間:2025年5月6日上午下班前。
七、其他事項
(一)本項目申報及評審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本年度立項項目,研究工作按《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執(zhí)行;經費使用依據《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執(zhí)行。
(三)立項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zhí)行期間要信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結項時間等事宜,須填寫《事項變更審批表》一式2份,經項目管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另:關于東北邊疆歷史文化專項指南將以其他方式發(fā)布。
聯(lián)系人:鮑薇娜 聯(lián)系電話:0434-6090933
附件:
1.2025年度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招標項目指南題目
2.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申報書
3.《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申報書》活頁
4.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項目申報匯總表
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科研處
2025年4月17日
點擊下載文件:關于2025年度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智庫基金招標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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