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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愛心護航,暖心送考”——為考研學子開展送考服務通知

作者: 發(fā)布時間: 2020-12-24 瀏覽次數(shù):

為服務我校參加2020年“研究生升學考試”學子安全考試、順利考試,學校將于考研期間(12月26日-27日)為我??佳袑W子提供“愛心護航,暖心送考”免費送考專車服務,具體安排如下:

一、服務安排

1.服務范圍

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全體在校住宿學生(自愿參加)。

2.乘車時間

2020年12月26日

早6點50乘車

7點10分發(fā)車

2020年12月27日

早6點50乘車

7點10分發(fā)車

3.乘車地點

新校區(qū)圖書館門前

4.報名方式

2020年12月23日(周三)15:00前,掃描下方二維碼,并仔細確認所在考點,填寫乘車信息、完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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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乘車費用

乘車費用由學校全部承擔!

二、服務提示

發(fā)車時間根據(jù)市內交通及考點路線計劃安排,如有特殊情況可自行前往考點。

乘車前應確認好所乘車輛前往的考點、以免誤乘車輛影響考試;考生妥善攜帶并保存好個人有效證件及準考證。

本次服務為單程發(fā)車,不提供午休、晚返車輛,當日考試結束后、在校住宿生應盡早返校,由所在學工辦負責查寢。

三、安全考試須知

根據(jù)《中華人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錢款犯罪提供、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錢款的規(guī)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規(guī)定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問題的解釋》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釋》明確規(guī)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等情形,均應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

初冬乍寒、霜雪未至,2020的月歷撕到最后一頁,考研的征途也只剩最后一搏。在這一年你們把努力藏在堆積如山的考研復習書中,每一筆都在為前方的夢想書寫序章,愿所有追夢人都能得償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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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考前提醒同學們:

在出行時請帶好考試所需物品【身份證、準考證、2B鉛筆、橡皮、0.5黑色簽字筆、小刀、固體膠等】另做好個人安全防護,口罩一定記得戴好!